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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习

中心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学习

2009年06月10日 01:15  点击:[]

  6月10日,中心组织餐饮部领班、厨师长及部分工作人员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讲座,为员工解读最新法规。

  讲座邀请了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专家授课,新法不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及各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这意味着,从此食品行业将不再有“国家免检产品”,监管部门也要主动承担起监管职责。同时,新法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跟过去相比,这无疑加大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更是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把质量关。

  参加培训的员工表示,这次培训学习让他们受益匪浅,能及时了解国家针对食品行业的新政策、新法规,减少员工因不熟悉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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